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孩子住院报销政策

  • 问政网友:天猫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6-03-23 11:09:19

您好,我想咨询下孩子住院怎么报销,到哪里报销。

我的孩子刚刚出生几天就到西南医科大附属医院住院,住进去的时候写的是xx之女而不是孩子的名字,后来结账的时候说报不到账,叫我们拿回去报,拿到孩子买保险那里又叫我们到医院去报,又问医院,医院说不是孩子名字,父母又是职工医保就报不到,来来回回折腾几趟也报不到账,真是报账无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父母是职工医保就不可以跟着父母报这还能接受,可是孩子自己也买了保险,总可以自己报吧,名字不是孩子的名字只要证明孩子和父母的关系不就可以了吗,出生证明、户口本那些都有的。(合江凤鸣镇购买的城乡医保)

问政跟踪
  • 1 2016-03-23
    11:09:19
    天猫 已问政
  • 2 2016-03-23
    16:10:09
    合江县 已受理
  • 3 2016-03-25
    10:35:35
    合江县 已回复
  • 4 2016-03-26
    08:29:39
    天猫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6-03-25 10:35:35

合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网友您好!

您所“咨询孩子住院报销政策的问题”问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443号)文件要求,2015年起全市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内独立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的,从其出生之日至当年1231日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但其母(父)亲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可随参保母(父)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父)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支付限额。

对于患儿家属提到的这一特殊情况,首先是患儿父母都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能随父母报销,其次是患儿以某某之女住院,又以患儿姓名参保,造成患儿信息不一致,如在医院报销,会造成病历修改等诸多不便。为保障参保人员合理医疗待遇,方便参保人员报销,我县特要求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受理此类事宜,请持相关资料前往办理。报销时需提供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证(原件)、住院费用清单、患儿户口簿(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父或母的身份证和银行账户(复印件)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