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秀新城小区民用电问题
- 问政网友:孤独的云
 - 问政对象:古蔺县经商科技局
 - 提问时间:2025-09-04 11:29:16
 
领秀新城小区交房之前承诺公寓是用来居住的就是居民用电,而非商业用电。现在都快交房10个月了,还未落实民用电。还在使用开发商的电,情况是我们打电话询问电力公司,电力公司回复是没办法更改政策文件,要么就是使用商业用电,开发商这不要脸,广告打得满天飞,承诺我们业主使用民用电,已经半年多了,我们上访也上访了,该想的办法也想了,古蔺县政府住建局也不管,开发商拖着想让我们业主妥协使用商业用电。我们业主已经是走投无路了,希望有关领导能够帮帮我们业主能够用上民用电,9月30号是我们业主的期限,要是住建局的开发商不给我们业主把民用电落实,我们只好在国庆节当天举行游街示众,把这个无良开发商给曝光!!!让更多人知道这是个骗子楼盘。减少损失。最后真心希望有关领导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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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4
11:29:16 孤独的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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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5
09:07:19 古蔺县经商科技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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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16:34:46 古蔺县经商科技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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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16:39:03 古蔺县经商科技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经商科技局
 - 回复时间:2025-09-08 16:39:03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请求政府部门解决商业性住宅电力入户并执行民用电收费标准”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领秀新城项目是四川领秀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建设的商业综合体项目,现已交付部分公寓住宅和商业楼栋。2018年6月,开发商申请安装1台800kVA临时用电变压器作为临时修建用电,2024年8月,开发商向国网古蔺供电公司申请办理正式用电(1-8#商业门面及10-12#商业公寓及附属商业),供电公司随即开展现场勘查并出具供电方案,根据该项目用电手续,土地性质属商业用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37号) 等文件规定,明确电价类别为“商业用电”。
针对反映执行民用电价收费问题,经县级部门多次会商解决,电力公司专题请示市国网公司,反馈只能在调整土地使用性质后执行居民电价政策;针对电力入户问题,目前小区已通过验收,如对执行电价无异议,由开发商报请供电公司并提供用户清册,供电公司完善用户建档即可投运。目前该项目未办理正式用电接入,相关用电事宜开发商统筹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