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初中学习求助

  • 问政网友:1502
  • 问政对象: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州二中)
  • 提问时间:2025-09-05 15:30:04

我女儿在天府中学上学,这学期上初二

我的问题是:我小孩上初一正常学习有2个月,之后肚子疼,肚子胀气,陆陆续续去人民医院看病吃药,不见好转,期间也不愿意去学校,后来更是抗拒看医生,我们家长也不断劝说,但是也没效果,今年春节的时候肚子疼的没办法了才去住院治疗,出院后吃药慢慢恢复了,但初一下学期也没去学校学习,而是整天把自己关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出来,只有吃饭的时候才出来,之后又回房间关起来,找她聊天也不应,期间班主任老师也到家里来开导她,但连面都见不到,不开门,也不应声,找了校领导想办休学,学校也不同意,就这样失学了近一年,直到前几天初二开学,说什么也不去学校,各种开导劝说都没效,说是换个学校就去,或者休学从初一开始上也愿意,这几天我和她妈妈与她老师沟通,也问了几个学校都说转不了学,也不让休学,我小孩出了问题,做家长的想尽办法都无法解决很是难受,但就这样看着她失学也不行,恳请教育局帮助

问政跟踪
  • 1 2025-09-05
    15:30:04
    1502 已问政
  • 2 2025-09-08
    09:35:14
    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州二中) 已转交
  • 3 2025-09-11
    16:41:27
    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州二中) 已受理
  • 4 2025-09-11
    16:42:29
    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州二中)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州二中)
  • 回复时间:2025-09-11 16:42:29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休学:(一)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二)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病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第三十四条规定: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病历,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

第三十五条规定:休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能办理转学手续。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病历或其他相关材料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经学校同意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继续休学。

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提前复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前20个工作日,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县级及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材料,经学校核准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即可复学。学校对准予复学的学生,按其实际学业水平安排在原年级或下一年级就读。

根据孩子现在的情况,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休学,具体情况已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若有疑问请咨询0830—2392909。

泸州老窖天府中学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