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江县蔬菜批发市场二轮车进出是否收费
- 问政网友:用户7a553
- 问政对象:合江县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5-09-06 15:02:10
就合江县佛荔路蔬菜批发市场摩托车、电动车进出收费一事,是否合理,收费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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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
15:02:10 用户7a55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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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7:35:32 合江县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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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1:33:27 合江县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5-09-11 11:33:27
市民朋友:
您好,您在泸州新闻网·有话请您说上反映的“合江县蔬菜批发市场二轮车进出是否收费”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9月10日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收费依据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泸市发改价费〔2015〕91号)文件精神,停车服务企业停车收费项目价格管理已经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经查,合江县佛荔路蔬菜批发市场已将“车辆进出收费标准”及相关信息公示在了市场车辆进出口处,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对二轮摩托车是否应收费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以下机动车停放不收费:对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各类停车场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上述不收费车辆中未包含二轮摩托车。
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了您上述情况。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拔打我局电话0830—5251301反映情况。
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