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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请求房屋按政府文件规定分开确权

  • 问政网友:百姓刘大姐
  • 问政对象: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 提问时间:2025-09-06 16:08:04

原来反映这个问题,经领导们努力下,同意分证办理,我们属确权政策农村兄弟两户一宅第一种情况:协议无异议后分开办理房产证。

但工作人员说按政府文件如下图!要求另修一个楼梯才进行分开办证。政策文件对老百姓权益非常有保障,是有这些房屋要给农民确权进去!而不是必须配有才予以确权。

他们提出如果分开确权以后我和我妹万一以后吵架不让我用楼梯上楼,谢谢领导关心!不用顾虑,至于以后吵不吵架让不让我上楼梯,是我们的事,我们自行去解决。

与此次事实房屋确权无关。

恳请领导查阅后不用担心,按队长,村长,盖章,社员见证协议无异议予以分开确权!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5-09-06
    16:08:04
    百姓刘大姐 已问政
  • 2 2025-09-15
    17:37:34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已受理
  • 3 2025-09-15
    18:08:24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 回复时间:2025-09-15 18:08:24

网民朋友您好!

我分局工作人员多次与您电话联系,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沟通和答复,待您确定房屋分户方案后到江阳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项目部(江阳区康华路63号,联系电话:8558788)提交资料,符合确权登记要求的即可办理,请您耐心等待。

江阳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于9月12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江阳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830-3193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