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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农村危房重建

  • 问政网友:用户51482
  • 问政对象:大桥镇
  • 提问时间:2025-09-08 16:17:59

农村危房(宅基地)产权人为何不能申请危房重建?如果不批,房屋倒塌危害他人人身安全,造成相应事故,谁负责?

问政跟踪
  • 1 2025-09-08
    16:17:59
    用户51482 已问政
  • 2 2025-09-12
    10:12:52
    大桥镇 已受理
  • 3 2025-09-15
    15:27:41
    大桥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大桥镇
  • 回复时间:2025-09-15 15:27:41

大桥镇关于网络问政的回复

问政网友:

您于2025年9月8日求助咨询“农村危房(宅基地)产权人为何不能申请危房重建?如果不批,房倒塌危害他人人身安全,造成相应事故,谁负责?”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应当严格土地用途管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行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居民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宅基地了;例如,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符合政策规定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成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等。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村民出卖、出租、赠与原住宅的;申请另址新建住房,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整户户口虽已合法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原籍宅基地未退出的;一户多宅的;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7781870971。

大桥镇农办于2025年9月15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合江县大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