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修公路拆迁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68993
- 问政对象:护国镇
- 提问时间:2025-09-09 01:59:31
修公路拆迁问题,为什么占地倍偿款是农委会打的钱,也没备注是打的什么钱,没同意也没签字就钱打来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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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01:59:31 用户6899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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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6:06:56 护国镇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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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6:39:29 护国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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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7:25:14 护国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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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护国镇
- 回复时间:2025-09-17 17:25:14
护国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修公路拆迁问题是龙沟村到凤凰湖的公路属于纳溪区农村公路重点建设项目第二阶段,涉及龙沟村1社、3社、4社约1.6公里为新建路段,建成后的路面宽度为6.5米,根据《土地利用分类标准》,8米以下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不办理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手续,因此未对该道路所占用的集体土地实施征收搬迁。鉴于道路沿线农户受益程度不同,被占土地面积不同,为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护国镇人民政府参照前期实施的凤凰湖至绍坝段美丽乡村路(一期)和护国绕场路占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每亩不超过9000元),对被占地农户进行补偿,补偿费用由镇政府按占地总面积划给村委会,村委会根据分户测绘面积打给各个被占地农户。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其他疑问,可再咨询护国镇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0830-41224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