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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龙马潭诺裕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 问政网友:酒城用户240311_EGSK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5-09-09 08:17:08

在公司上班,因个人原因正常提交离职,7月18号离职,公司不履行承诺。7月15工资未发.到现在,工资始终未发,打电话沟通,告知不知何时能发工资

问政跟踪
  • 1 2025-09-09
    08:17:08
    酒城用户240311_EGSK 已问政
  • 2 2025-09-12
    12:17:13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25-09-12
    12:17:26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5-09-12 12:17:26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公司负责人表示您离职后,公司在清算您负责的销售业务时发现您私自收了客户货款未上交公司,需要抵扣工资。建议您与公司就有问题的账务进行核对,若双方核对中对工资抵扣有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五)项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通过劳动仲裁处理。

我局工作人员于9月11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单位):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股

联系电话:0830-2522230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