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电器存货充当新货,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 问政网友:hhly9867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5-09-09 10:35:09
我们于2024年5月11日与温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由该公司负责采购并安装老板电器的油烟机和灶具,在口头沟通中,我们双方也约定所提供的电器产品应是新货,近期我发现该公司提供的油烟机的生产日期2022年2月14日,油烟机的生产日期到我们签订合同之日都已经超过2年了,根据电器行业相关标准,这款产品可以视为存货,但在此之前,该装修公司并未以任何形式告知此情况,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
1
2025-09-09
10:35:09 hhly9867 已问政 -
2
2025-09-26
16:35:23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3
2025-09-26
16:38:10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5-09-26 16:38:10
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温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电器存货充当新货,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该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与您签订装修合同,明确约定烟机、灶具为老板品牌及指定型号。在现场您家人陪同下拆封了外包装完好的油烟机安装,保修期为安装日完成后起算并已通过了您整体验收,产品未经使用且完好安装,其质量与性能不受影响,因您提出新诉求,该公司提出可以为您进行维修加固、超长延保、赠送服务等措施,现目前无您描述的电器行业存货的相关行业标准。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您进行协调,如您需要帮助,请联系红星市场监管所,电话:0830-2570238。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红星市场监管所,电话:0830-2570238。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