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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征地补偿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73906
  • 问政对象:太伏镇
  • 提问时间:2025-09-10 09:22:54

目前地方8月份启动了二期征地工作,涉及北方化工征地范围。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我们群众基本没有异议。但听闻此次土地征收可能不采用今年年初一期以及之前神仙桥化工园区征地一直以来的补偿标准(此前是按照 50 元/平方进行补偿),个人权属的土地及生产队共有的堰塘等均不再开展补偿,而是直接收回,仅为每人购买养老保险等保险(购买保险本就是历来征地要实行的举措)。

我们群众大多反对这种直接收回土地而不按平方补偿的方式。对于很多个人土地指标用于抵扣养老保险购买资格后还有剩余土地的群众而言,这种方式不合理;尤其是家庭人口少、土地相对较多的家庭,人头对应的补偿少,最后土地也没得到合理补偿,这对这类群体是不公平的。

因此,恳请贵部门就此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等相关情况给予合理的解释或处理,以保障这类群体的合法权利。我们也希望能仅在贵部门这里就合理解决此事,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5-09-10
    09:22:54
    用户73906 已问政
  • 2 2025-09-11
    09:39:13
    太伏镇 已受理
  • 3 2025-09-16
    17:09:50
    太伏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太伏镇
  • 回复时间:2025-09-16 17:09:50

尊敬的“用户73906”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征地补偿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统一征收问题,征地拆迁工作组负责同志已经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并了解了您的诉求。下一步,征地拆迁工作组将入户收集民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政策范围内落实征地补偿问题。  

对上述回复如有疑问,请咨询太伏自然资源所,电话:0830-860224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