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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纳溪区东升街道南苑帝景住房未达到交付标准

  • 问政网友:xx一路向北
  • 问政对象:纳溪区住建局
  • 提问时间:2025-09-11 17:00:17

我是泸州市纳溪区东升街道南苑帝景小区业主,南苑帝景11栋12栋于今年二月份交房,我们业主就去拿了钥匙交了物业费和装修保证金,开始装修才发现两栋楼水电气均未通,电用的临时用电,水和气主管道都未预埋,我们业主装修房子都是自己在楼下用桶装水上楼装修,现在已经九月份了,水电气均未通,这是否属于未达到交付校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这种未达到交付标准的楼盘,这期间的物业费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管理一下,另外就是当初买房是开发商承诺了可以安装兜兜窗,但是现在房子装修完了,要安装兜兜窗,物业站出来说房子还没有通过纳溪住建局和消防的验收,不允许安装,安装了的不给退装修保证金,我们这些业主都是等着入住的,装修时的设计就是要安装兜兜窗的,现在迟迟不能安装,若入住了家里老人小孩不小心出了安全事故,该由哪个负责,投诉无门,再三向纳溪住建局反应,回复的都是已经开始催促了,那这个什么时候是个头,我们这两栋楼的业主真的是投诉无门,希望有关部门能责令整改一下,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5-09-11
    17:00:17
    xx一路向北 已问政
  • 2 2025-09-15
    08:44:20
    纳溪区住建局 已受理
  • 3 2025-09-19
    15:53:30
    纳溪区住建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住建局
  • 回复时间:2025-09-19 15:53:30

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您反映的南苑帝景相关问题已收悉。经核实,南苑帝景项目水、气费用已缴纳,相关部门正在审核资料,据了解,近期内将会全部开通。关于安装兜窗问题,若合同有明确约定,开发商拒不履行属违约,我局将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督促其承担补救、赔偿等责任,您也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承诺仅为口头宣传但对购房决策有重大影响,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建议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区住建局房屋管理股:0830-4285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