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提前收取一年物业费,是否合法
- 问政网友:xx一路向北
- 问政对象:东升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9-11 17:33:32
我是泸州市纳溪区东升街道南苑帝景业主,我们的房子于今年二月份交房,就去领了钥匙交了物业费和保证金,物业费未经业主同意提前收取了一年且未开发票,请问是否合法,请相关部门能够给个明确的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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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7:33:32 xx一路向北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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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0:16:36 东升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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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0:31:34 东升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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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东升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9-17 10:31:34
东升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我街道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表示物业费系接房时交付的,现已开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致电东升街道建管站:0830-6359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