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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提前收取一年物业费,是否合法

  • 问政网友:xx一路向北
  • 问政对象:东升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9-11 17:33:32

我是泸州市纳溪区东升街道南苑帝景业主,我们的房子于今年二月份交房,就去领了钥匙交了物业费和保证金,物业费未经业主同意提前收取了一年且未开发票,请问是否合法,请相关部门能够给个明确的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5-09-11
    17:33:32
    xx一路向北 已问政
  • 2 2025-09-12
    10:16:36
    东升街道 已受理
  • 3 2025-09-17
    10:31:34
    东升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东升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9-17 10:31:34

东升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我街道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表示物业费系接房时交付的,现已开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致电东升街道建管站:0830-635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