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办理住房贷款提前还款后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的询问

  • 问政网友:用户7b727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5-09-12 16:07:06

请问在办理了公积金在次月按上月还款额进行提取的情况下,如果在银行进行了贷款的提前还款,还能不能通过还款凭证在公积金中心办理该次提前还款的公积金提取业务,如果可以的话提取金额和提取次数有什么限制吗,希望能够解答一下

问政跟踪
  • 1 2025-09-12
    16:07:06
    用户7b727 已问政
  • 2 2025-09-12
    16:59:3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25-09-16
    17:16:43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5-09-16 17:16:43

尊敬的“用户7b727”:

您好,您于9月12日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签订了《泸州市职工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还款满足12个月后申请提前还款无需在公积金窗口再次办理申请提取,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后,按月提取金额上限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提供的上月实际还贷本息额,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之和小于上月实际还贷本息额的,按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提取,不足部分以后年月不予补提。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中心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2361331   3108164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zfgjj.luzho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