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生育津贴发放到个人的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蒓花木易
- 问政对象:市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9-16 15:39:22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9月1日起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全程有需要公司提供资料吗?个人在网上申请,多久津贴能发放?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问政跟踪
-
1
2025-09-16
15:39:22 蒓花木易 已问政 -
2
2025-09-16
16:38:40 市医保局 已受理 -
3
2025-09-19
16:29:53 市医保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09-19 16:29:53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关于生育津贴发放到个人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19号)要求,我市从9月1日起对生育津贴的申领和发放方式进行调整,由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申请,在女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休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申报时需提供出院证(诊断证明)、发票、费用清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也可通过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上传所需资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参保人银行账户。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9月18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科室:待遇审核科
联系电话:0830-3116467
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