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办理独子证需要什么条件?
- 问政网友:露西华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6-03-24 12:36:27
男方离异前生有一个女儿,离异后女儿归前妻抚养,后再婚,又生育一子女,但是再婚家庭女方是未婚女,没有子女,去合江县合江镇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证却被告知不符合条件办理,我又查了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文件,上面写的我又符合条件。我也是醉了,到底是文件出了错还是工作人员出了错。下面是我查的文件,见附表:
申请条件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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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03-24
12:36:27 露西华 已问政 -
2
2016-03-24
17:09:01 合江县 已受理 -
3
2016-03-30
15:20:35 合江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6-03-30 15:20:35
合江镇人民政府的回复
问政网友:
您好!
关于您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关于“合江办理独子证需要什么条件?”的咨询,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文件,再婚夫妻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这两个条件都要求夫妻双方均最多只生育过一个孩子,且再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
根据网友所述情况,男方曾与前妻生育过一个孩子,加上再婚后生育的一个小孩,男方便生育过两个孩子,因此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
若再有疑问请咨询合江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咨询电话:5253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