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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相关资料?

  • 问政网友:36v6
  • 问政对象: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5-09-21 11:31:41

各位领导

   本人1998年因为考上泸州师范学校(现合并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户籍由原来的合江县农村迁出到了学校(1998年以前一直是农村村民、农业户籍)。毕业后因未分配单位,户籍被迁到乡镇上的集体户籍(非农户籍),后入伍两年,退役户籍还是迁回原乡镇集体户籍(非农户籍)。2025年5月1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组织法。本人现在如果申请获得原来迁出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人农村承包地还在),需要走什么流程,需要些什么材料?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5-09-21
    11:31:41
    36v6 已问政
  • 2 2025-09-22
    17:25:12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3 2025-09-25
    16:34:17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5-09-25 16:34:17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相关资料?”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合江县成员资格确定指导意见: 确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满足以下条件,现役义务兵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服务义务期满留在部队改士官复员回原籍入户的。从复员的次年起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异地安置的复员士官按婚迁待遇入户的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您的情况,从开始就未被确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又是非农户口,难以界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最新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对集体做出贡献的,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全体成员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可以享有本法第十三条第七项、第九项、第十项规定的权利。具体您可以联系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取成员资格鉴定途径。

在这里我们诚挚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