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在原来的宅基地上修房子的相关政策
- 问政网友:15681538985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3-24 19:56:08
我是云龙镇龙滩子村的,一家人去外省工作了十年了,前两年孩子要读书就回来了,房子也倒了好几年了,现在租房住,想在原来的地基上修建房子,原来是110个平方的房产,3个人的,现在家里多了一个外地儿媳妇和两个孙子,我能在原来的基地上最多修多少个平方?修了以后须要改房产证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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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4
19:56:08 1568153898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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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8
08:19:43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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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1
11:03:11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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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21:58:58 15681538985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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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4-01 11:03:11
云龙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15681538985”,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询问在原宅基地建房相关政策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申请在原宅基地上建房首先要符合农村村民建房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农村建房占地标准按每人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4人的户按4人计,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建房审批程序是村民向村社申请,并公示5个工作日;镇相关干部在5个工作日内现场踏勘核查,村民需提供原土地证、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资料,镇政府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
审批完成后放样定界,房屋建设完工后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村民自愿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发证,网友可根据本户情况对照农村村民建房审批规定办理。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云龙镇国土所,联系电话:0830-8996033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