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出租车司机捡到失主手机后要求失主加钱方可送回
- 问政网友:用户91305
- 问政对象:市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25-09-22 11:26:47
我父亲在9月21日晚上乘坐一辆出租车,尾号167,10点左右到家后发现手机落在出租车上,随机司机10点3分回电表示自己捡到手机,但嫌麻烦,给我父亲两个方案,一个是给自己钱然后自己送回来,一个是我父亲自己去出租车公司去领,后来在我父亲承诺给予100元作为报酬司机才同意送回来,并且,要求我父亲先给钱才可以拿到手机,我个人觉得,给予适当的报酬没有任何问题,但100元确实过分了点,而且,要求先给钱才可以给手机的行为简直就是错误的行为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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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1:26:47 用户9130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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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7:22:53 市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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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09:40:01 市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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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25-10-09 09:40:01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出租车司机捡到失主手机后要求失主加钱方可送回”问题,已收悉,我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现将核查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出租车司机拾得手机送还产生费用的问题,是在双方自愿情况下进行,属于自行约成,涉及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等方面,非执法问题;且您未能提供车辆完整信息,我部门不能精准核查。
我部门工作人员于9月22日致电您,告知您核查情况,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泸州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督,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