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享受 如果我在产假期间上班 两样可以同时领吗?

  • 问政网友:用户88145
  • 问政对象: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9-23 14:01:14

我上班到4.8号待产,4.15生的小孩  5、28就上班了 请问我的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领吗?如果退工资的话 退几个月的工资呢?

问政跟踪
  • 1 2025-09-23
    14:01:14
    用户88145 已问政
  • 2 2025-09-24
    14:46:38
    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3 2025-09-26
    15:14:46
    泸县医保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09-26 15:14:46

网友: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和您进行了沟通交流,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市府规〔2022〕7号)有关规定,生育津贴指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拨打泸县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830-818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