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问题咨询
- 问政网友:luobuzui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 提问时间:2025-09-25 22:08:41
本人在龙马潭区鱼塘街道购买了商铺,并且在泸州市政府官网上查询到了治安支队关于户口迁入的相关政策,上面已经明确购买了营业房可以将户口迁入购房辖区内,本人于9月24日下午去鱼塘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事宜,结果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说没有这方面文件。不予办理。我想请问是基层工作人是懒政,怠政呢。还是说水平不足对政府文件理解不到位难以胜任相关岗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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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22:08:41 luobuzui 已问政 -
2
2025-09-26
11:49:42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已受理 -
3
2025-09-30
14:59:27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 回复时间:2025-09-30 14:59:27
网友“luobuzui”
你好,你通过有话请你说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咨询“关于购买商铺迁户问题,以及工作人员不熟悉政策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规定,在本市城区内或者城镇购买营业房、住宅房(含“二手房”)及其它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以及享受政府提供的廉租房、经济使用房的,可申请迁入我市。网友可凭相关产权证明到商铺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关于鱼塘派出所户籍窗口工作人员不熟悉政策的反映,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治安大队户证中队,鱼塘派出所分管所领导对相关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对相关人员予以诫勉谈话,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监督,祝你生活愉快!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