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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违规承包鱼塘

  • 问政网友:13888728856
  • 问政对象:奇峰镇
  • 提问时间:2025-09-26 21:54:00

领导你好,我是华通村四社村民,春节期间未开会讨论承包鱼塘事宜,更没有提前通知,不知道何时就低价把鱼塘承包出去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村里鱼塘承包需经本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本村民认为未经多数村民同意,未提前通知村民参与,村集体更未公示合同内容,未出具村民书面同意书,即进行鱼塘的承包,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程序将不具备合法性,合同无效!


问政跟踪
  • 1 2025-09-26
    21:54:00
    13888728856 已问政
  • 2 2025-09-29
    11:43:49
    奇峰镇 已受理
  • 3 2025-09-30
    11:03:50
    奇峰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奇峰镇
  • 回复时间:2025-09-30 11:03:50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违规承包鱼塘”问题已收悉,经核实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关于华通村四社承包鱼塘问题,经与村社进一步核实,华通村4社于2025年2月16日召开村民代表会,全社共计18户村民,已有11人到会并签字同意鱼塘承包事宜,未参会人员已通过电话或微信告知,所签署的承包协议书于3月起生效,该承包程序并未违反相关规定,签署的承包协议书等会议资料可到华通村四社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