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慢病长期医保用药
- 问政网友:今夜无眠
- 问政对象:市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9-27 21:19:07
泸州医保局2025年8月22日下发(泸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补充协议2025年版),取消了中成药不纳入长期处方用药范围的规定。请问上海黄海制药生产的治疗肝纤维化、肝硬化的扶正化於片(国药准字Z20050546)这个药是否符合纳入医保统筹支付基金支付的长期处方用药范围,一般可以开具4周内用药,病情稳定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用药之规定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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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
21:19:07 今夜无眠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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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09:26:41 市医保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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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0:38:57 市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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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1:25:31 市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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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10-13 11:25:31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慢病长期医保用药问题”收悉,我单位已于10月11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卫医政函[2022]94号文件)规定,慢性病开具长期处方时,应当根据患者诊疗需要,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情况下,确定处方天数,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可适当延长,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2周。您咨询的治疗肝硬化中成药“扶正化淤片”符合长期处方条件。
我中心工作人员于2025年10月11日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已了解相关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科室:医保管理科
联系电话:0830-2581031
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