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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建档立卡户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 问政网友:用户08743
  • 问政对象:叙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9-30 01:30:19

2021年这一年我刚毕业,在成都实习,一天身体不适,在成都医院检查,需要做手术,当时我问医生在成都做能不能报销费用,医生给我说的异地报销比例低,建议我到户口所在地医院做。我是2021年07月06日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康健院区)看的门诊,随后转院到西南科大学附属医院(忠山院区)住院做手术,一共住了一个周,最后出院去缴费,我说我是建档立卡户,那个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报不了,最后还是用我的农村医疗保险报的一千多还是两千多,这里记不清楚了!我自己掏腰包千多。因为当时的政策建档立卡户住院报销比例高!

后来我咨询了我分水镇里的相关工作人员,说的是我不是从分水转院的,而是直接到市里医院的,所以报不了!

因为已过了多年,一直是我心里的疑问,所以我想问一下相关单位及领导,当时建档立卡户到底能不能报!

问政跟踪
  • 1 2025-09-30
    01:30:19
    用户08743 已问政
  • 2 2025-09-30
    09:26:40
    叙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3 2025-09-30
    16:50:49
    叙永县医保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09-30 16:50:49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建档立卡户住院报销比例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2021年7月14日未按规定转诊,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经医保系统查询后,此次住院报销费用与您实际应报销费用相符。

      一是:按照《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8〕2号)第七章三十条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泸市府发〔2019〕22号)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住院,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费用,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55%。

      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泸市卫发〔2017〕288号)第二条的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转诊住院(即没有进行基层首诊)的,其住院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三是:按照《中共泸州市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扶贫有关政策的通知》泸农领〔2020〕8号)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院减免和医保倾斜支付(报销至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90%)后,剩余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医药爱心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和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等予以报销,实现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10%。

      相关情况我局经办人员已于2025年9月30日和您沟通,您表示知晓并表示满意。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0830-6518333进一步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谢科

      联系电话:0830-6518333。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