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泸县人事局工伤鉴定申请书的接收情况
- 问政网友:王力平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3-25 21:04:57
尊敬的各位领导:
请问长沙庙煤矿将受伤员工王怀银的工伤鉴定的申请书上交给泸县人事局了吗?如果上交了那么接下来的流程有哪些?如未上交,那么员工将如何办?
希望各位领导能够为我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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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5
21:04:57 王力平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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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8
08:44:40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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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1
11:11:30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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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1
12:19:32 王力平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4-01 11:11:30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王力平”,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工伤鉴定申请流程问题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根据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前述规定,应由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在王怀银受伤之日起30日内向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认定为工伤的,待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再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向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局经办人员已于2016年3月30日上午9时35分与你通过电话联系,了解到具体反映的工伤案件情况,并告知当事人我单位已与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电话联系,单位表示已将王怀银工伤申请材料准备齐全,按程序进行工伤认定,你本人表示满意。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人社局医保股。咨询电话:817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