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产检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此女子火火火
- 问政对象:纳溪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10-10 16:24:51
请问下产前检查的700元,最新政策是在出院的时候一并报销了还是需要产后在四川医保平台自行申报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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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6:24:51 此女子火火火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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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10:24:16 纳溪区医保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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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09:34:13 纳溪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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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0:54:52 纳溪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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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10-13 10:54:52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网络问政回复如下:
依据泸市医保发〔2022〕44号文件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第三十七条:女职工分娩后,对产前检查实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700元。第一种情况住院医疗费用超过生育医疗费定额加产前检查定额时在生育住院时一并联网报销,第二种情况住院医疗费未达到生育医疗费定额加产前检查定额时,产前检查就不能联网报销出来,你本次生育住院总费用为2335.43元,生育医疗费按实报销2335.43元,所以产前检查未报销。需要你提供生育住院的发票、出院证、费用明细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银行卡),到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申办。
感谢您对我区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若仍有问题,请打电话0830-4215066咨询。
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