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市卫健委网络工作人员不作为 请卫健委对本人问政完全错误的回复予以解释和说明
- 问政网友:今夜无眠
- 问政对象:市卫生健康委
- 提问时间:2025-10-13 15:04:38
本人于2025-09-27 21:05:23以“投诉泸州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感染科”为题向市卫健委投诉市人医医生在开具慢性病处方药的工作中没有按规定执行把“扶正化於片”纳入慢病长期管理用药,只为患者开具七天用药的投诉的行为是错误的,并提出了此药应为慢病管理用药的依据是泸州市医保在2025年8月25日制定的泸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补充协议。但卫健委网络工作人员未经认真核实,就以此药只开具7天用药是正确的为由回复本人,这是一种新时代的懒政、不作为。现本人提供市医保局在网上问政本台、市人医在12345平台回复此药应纳入慢病管理,可以开具4周、最长不超过12周的回复截图,请卫健委对本人问政完全错误的回复予以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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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5:04:38 今夜无眠 已问政 -
2
2025-10-22
14:56:12 市卫生健康委 已受理 -
3
2025-10-22
15:03:18 市卫生健康委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回复时间:2025-10-22 15:03:18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卫健委与医院回复不一致”的问题后,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因工作衔接及复核环节存在疏漏,给您带来困惑与不便,我们深感愧疚,向您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一、您于9月29日收到由卫健委向您发送的回复,内容由医院方面前期梳理报送。后续医院在政策再梳理中,发现前期解读存在偏差,随即向您发送了纠正回复,但由于与卫健委信息同步衔接不及时,导致您先后收到不一致的回复信息。
二、为切实解决您的慢病用药需求,卫健委已督促医院及时协助您解决用药问题,并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政策执行的指导监督,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三、由于前期我委网络问政工作人员未及时发现该问政属医保方面问题(我委并无医保相关分工),未及时转交市医保局,从而造成问政处理不当,以后我们会加强相关工作的核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再次为我们的工作失误向您道歉,您的监督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要动力。感谢您的理解与包容!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