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社保首次参保时间及一次性补缴相关事宜的咨询
- 问政网友:张小强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5-10-13 15:33:02
尊敬的社保局领导,想咨询(查询)两个关于社保的问题:
一是老人社保首次参保时间(时间间隔较久,老人记不得了,暂时未找到途径精准查询);
二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四川范围内女职工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5岁以上)、但是购买的职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单独购买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累计连续购买未达到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嘛,如果可以,如何补缴?(老人好像是2012年到现在是连续参保,但是12年以前企业购买过保险、只是老人中途离职断了一段时间,12年开始又连续购买。如果加上12年之前中断的几年,本人购买养老保险时间是达到15年了的)
问政跟踪
-
1
2025-10-13
15:33:02 张小强 已问政
111
111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