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的宅基地有偿退出具体方案
- 问政网友:暮然回首110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3-26 07:51:37
同志您好!我县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我想咨询下,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有偿退出这方面,是给出的一个什么方案?重庆市好几年前就在农村地区搞“地票”运作,对于农民方面,就是农民如果自愿放弃宅基地复垦,进城镇买房落户会抵扣约1/3左右的房款。不知我县探索出什么样的政策法规?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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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07:51:37 暮然回首11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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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8
09:39:56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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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7
14:39:09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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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4-07 14:39:09
泸县国土资源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咨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政策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泸县探索制定了《泸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和《泸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对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农户的房屋、房屋占地外的其他建设用地、进城购房自愿放弃宅基地、全家转为城镇户口后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分别都有相应补偿(补助)政策的规定。
《泸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须在泸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退出的村的农户才能申请自愿有偿退出;补偿(补助)标准泸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是指导性意见,涉及宅基地退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村民自治的程序进行调整。
如果您想知道您所在的村是否是泸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的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村和宅基地补偿(补助)的具体标准,可以到您户口所在地的国土资源所和村民委员会咨询。
如仍有疑问,请您咨询泸县农村宅基地改革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8192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