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前夫死亡后,再婚并生育一个小孩算独子吗?
- 问政网友:手机报读者8122
- 问政对象:市卫生健康委
- 提问时间:2016-03-26 10:01:10
我前夫死亡,育有一女孩,现再婚男方是初婚,现在共同生育一个小孩,那么我请问,我老公可不可以办理独身子女证?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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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10:01:10 手机报读者812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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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0
15:09:17 市卫生健康委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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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0
15:14:22 市卫生健康委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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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回复时间:2016-03-30 15:14:22
网友你好!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子女的夫妻,已采取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虽然你老公和你只共同生育一个孩子,但家庭子女是加起来计算的,则你家有2个孩子,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
谢谢你对我们的信任,关于这方面的政策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详情你可以咨询泸州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咨询电话:0830-3191151,或咨询当地卫生计生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