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重污染天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合法性、合理性相关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欢乐的橙子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5-10-16 22:47:14
泸州市公安局关于启动主城区重污染天气高发时段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重污染天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泸市府规〔2023〕7号),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判决定,泸州市公安局于2025年11月1日0时至2026年1月31日24时,实施主城区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是否合法?如果合法,那第二个问题,我关注到去年宜宾相关限行,是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后采取的,并没有直接限行3个月,谁的政策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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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22:47:14 欢乐的橙子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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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0:32:03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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