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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对于纳溪百梯社区江南名城路灯的问题

  • 问政网友:兜里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3-26 15:40:56

对于百梯社区江南名城外路灯不亮问题上次主管部门说是因为物管公司偷电引起的,但是对于处理结果有很大的异议,物管公司偷电使用你们可以报警,他们是该抓就抓,该罚款就罚款,该按盗窃罪处罚就按盗窃罪处罚!不应由于物管公司的错而影响周边居民的使用!这对于周边居民是不公平的!物管公司和周边居民没有从属关系!这个犯错的结果不应该由周边居民来买单!

问政跟踪
  • 1 2016-03-26
    15:40:56
    兜里 已问政
  • 2 2016-03-28
    09:41:49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6-03-30
    18:33:56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3-30 18:33:56

泸州市纳溪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回复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收到关于百梯社区江南名城路灯问题的情况反映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查看,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路段路灯管理维护问题现未正式移交我局,但江南名城小区物业公司在铁路桥下箱变处擅自占用城区路灯照明用电,用于开发区内照明,对此我局已函告江南名城小区物业公司并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该公司到城管局商谈擅自占用电能事宜,但该公司到目前尚未到我局处理该事宜。鉴于该路段路灯管理维护问题未正式移交,建议该问题转交所管辖单位住建局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