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请问一下重组家庭怎样算独生子女?
- 问政网友:美丽人参果
- 问政对象: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5-10-21 12:44:18
民政局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爸爸于2016年4月补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是在2021年左右再婚了,女方有子女。像这种情况我爸爸还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待遇吗?我在网上查了资料,再婚双方都有子女的情况,只要是在再婚之前已经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且再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依然可以照常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我想问一下我们泸州市是不是有相关的政策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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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2:44:18 美丽人参果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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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4:01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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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08:58:14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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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09:00:27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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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5-10-24 09:00:27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重组家庭怎么算独生子女”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第三十四条 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变化后未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双方,凭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
我局相关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知晓处理结果。
泸州市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