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关于玄滩镇桂林小区住户家中天然气使用异常及相关问题的求助

  • 问政网友:djp7213
  • 问政对象: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5-10-21 18:05:21

玄滩镇桂林小区住户天然气问题诉求说明

本人系泸县玄滩镇桂林小区住户,家中天然气表号为640047777,现就近期家中天然气使用异常及相关诉求说明如下:

一、问题发生背景与事实经过

1. 停气与欠费情况发现:2025 年 10 月 16 日,本人家中突然出现停气情况;10 月 17 日,我前往泸县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咨询,被告知家中天然气存在欠费,欠费总金额为 2202.38 元,其中包含正常天然气费用 1445.54 元,以及违约金 756.84 元。

2. 气表功能与前期承诺:本人家中所用天然气表为远程传控表,按照天然气安装公司人员初始告知,该类型气表无需工作人员入室抄表,所有用气量数据采集、阀门开关控制均由天然气公司通过远程系统操作,且若出现欠费情况,系统会远程关阀停气。

3. 未收到告知与异常情况:在 2024 年 5 月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期间,泸县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远程系统可正常读取我家气表数据(后续系统记录欠费也印证此点,说明系统具备双向通信功能),但此期间我从未接到该公司任何关于欠费的电话告知、上门告知,也未收到短信、通知单等其他形式的缴费提醒或催收通知,且系统未按预期在欠费时触发远程关阀,直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才突然关阀停气。

4. 当前处理进展:2025 年 10 月 18 日,泸县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对我家气表进行检测,确认气表存在故障;10 月 21 日,工作人员上门为我家更换了新的气表,并临时恢复了天然气供应,但尚未实现正式供气。

二、核心诉求

基于上述事实,本人认为泸县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在未履行欠费告知义务的情况下直接关阀停气,违反了前期服务约定,也导致本人无法及时处理欠费问题,现提出以下三点诉求:

1. 费用处理诉求:本人同意正常缴纳 1445.54 元天然气欠费,但因未收到任何欠费告知、且气表存在故障,请求取消 756.84 元违约金的收取。

2. 供气恢复诉求:目前家中仅为临时恢复供气,请求泸县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完成后续正式开通流程,确保天然气供应恢复正常,保障日常生活用气需求。

3. 隐患排查诉求:鉴于我家出现气表故障、未告知欠费即关阀的情况,请求公司对我户气表及远程控制系统进行全面复查,同时排查桂林小区其他住户是否存在类似气表故障、告知流程缺失等问题,及时纠正潜在隐患,避免影响更多住户正常用气,保障民生基础需求,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诉求人:玄滩镇桂林小区住户(表号:640047777)

日期:2025 年 10 月 21 日

问政跟踪
  • 1 2025-10-21
    18:05:21
    djp7213 已问政
  • 2 2025-10-22
    08:48:23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转交
  • 3 2025-10-22
    09:05:09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4 2025-10-24
    16:51:13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 5 2025-10-25
    22:06:12
    djp7213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5-10-24 16:51:13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网友“dip7213”,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关于玄滩镇桂林小区住户家中天然气使用异常及相关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从2024年5月开始欠费至今未缴纳。欠费前均使用第三方在网上缴纳天然气气费。2024年5月1日缴纳4月欠费后,就再无缴费记录,您户留存至燃气公司客户系统的电话号码为18196094261,(后期用户至站点修改联系号码为13608224972,期间未经过用户诉求燃气公司不得擅自改动用户联系方式)每月通过系统向18196094261发送欠费信息,欠费期间站点人员拨打该电话进行催缴,该号码提示为空号无法联系,多次上门催缴家中均无人。该用户表具为远传表,因使用年限较长,期间多次进行关阀未操作成功,直至2025年10月16日远程关阀停气成功后,用户至玄滩站点进行了咨询,并要求燃气公司对其违约金进行全免。经您户双方协商后,燃气公司表示愿意减免一部分违约金被您户拒绝。现已于21日将您户表具进行了更换,您户对旧表底数及新表底数均进行了核实并签字确认。至于您希望违约金全免一事,您户双方尚未协商完毕,待协商处理完毕即可全免恢复正常。

如没能解答您的疑问,请致电我局公用事业指导股电话0830-8503871进行反映,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派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