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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产检检查费用不能用职工医保医保卡进行支付,需要自费支付?

  • 问政网友:江阳区人
  • 问政对象:市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10-23 11:19:18

我于本月在西南医科大康健城院区产检建档,在支付建档产生的检查费用时被告知上级部门通知不能用职工医保医保卡进行支付,需要自费支付,请问医保局是否有此项规定?后续的产检费用也不能用医保卡进行支付吗?企业职工医保孕期产检费用后期通过什么方式进行产检补贴报销呢?

问政跟踪
  • 1 2025-10-23
    11:19:18
    江阳区人 已问政
  • 2 2025-10-24
    10:15:12
    市医保局 已转交
  • 3 2025-10-27
    08:47:24
    市医保局 已受理
  • 4 2025-10-30
    17:19:01
    市医保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10-30 17:19:01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产检检查费用不能用职工医保医保卡进行支付,需要自费支付”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22〕44号)文件,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分娩后,对产前检查实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700元。泸州市地区内生育分娩出院时产前检查补助与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一单制”结算。因产前检查费用是专项补助属于生育保险基金,个人账户、门诊统筹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险种类别及基金出处不同,故无法使用基本医疗基金进行结算。              

我中心工作人员于10月29日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科室:待遇审核科

联系电话:0830-3116467。

 

                            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