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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出租土地的人并没有相关的承包地权属,希望得到合理合法的流程维权

  • 问政网友:18302376005
  • 问政对象: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5-10-24 12:58:26

2009年2月长丰碎石加工厂与华阳街道乘风村一组签订了租地协议,期限是2009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而其中的陈兴文并不是相应土地的承包人,而实际拥有承包权利的陈之光户却从未收到任何通知和告知,也没有收到任何1分钱的租地费用。

虽然陈之光户2021年2月份,一直到25年10月都一直居住在乘风一队,但也没有任何人告诉我们这个事情,没有收到任何1分钱的租金,直到今年8月31日,我户想搬到此土地上的房屋居住, 才从生产队长谢显明处拿到相关的租地合同,才发现陈兴文已经冒领了我们16年的租地金额。

对于此,土地上修建的房屋租赁合同上没有做任何的描述,但是上面有一条,如有未告知的事宜要参考2009年2月份签订的协议执行,我户想知道2月份的协议上面有无此房屋的相关的约定,生产队长谢显明(09年协议上有他签名)说他们只有一份协议,就是11月份这个协议!现在我户是想请相关部门告知一个合理合情合法的维权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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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5-10-24
    12:58:26
    18302376005 已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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