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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天兴镇一心村8社社保安置资格被取消的情况反映

  • 问政网友:鱼鱼
  • 问政对象:天兴镇
  • 提问时间:2025-10-27 13:25:08

        本村因页岩气开采项目占用村民土地,村委会明确告知,将依据占地相关政策为农转非人员办理社保,安置规则为按占地面积排序,前9户村民每户可安排1人参保。我家的土地占用面积经统计排序后,恰好位列第9名,符合最初公布的参保资格条件,当时也得到了村委会的初步确认。但后续村委会突然调整参保方案,称排名第1的村民因占地面积较多,需为其安排2人参保。此调整直接导致原本位列第9名的我家,被挤出参保名单,失去了社保安置资格。

       在整个过程中,我认为存在两点关键问题:一是安置规则变更未公开透明,最初明确的“前9户每户1人”规则,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或公示征求意见,便单方面变更,损害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资格取消缺乏合理依据,第1户村民“占地面积较多需额外增加1个参保名额”的判定依据是什么,均未向村民说明,我家因他人规则外新增名额而被取消资格,显失公平。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保障,此次社保安置是对占地村民的重要补偿。我家土地被依法占用后,本应享有的社保权益却因不合理的规则变更被剥夺,这让我们全家深感不安。

        在此,恳请领导能够介入调查此事,督促相关部门重新公开社保安置规则及调整依据,恢复我家应有的社保参保资格,维护普通村民的合法权益。


问政跟踪
  • 1 2025-10-27
    13: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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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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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鱼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天兴镇
  • 回复时间:2025-10-31 16:02:23

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天兴镇一心村8社社保安置资格被取消的情况反映”的问政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2022)4号)文件精神,土地被部分征收的按人随土地走的原则,享受安置人数以被征收耕地面积除以征地前人均耕地面积计算,您社社保人员安置名额为9名。

据了解,您社于2025年10月先后召开了4次被占地户代表会或所有占地户社员会,研究社保人员提取分配方案,初步按照占地面积多少由高到低排序提取社保安置名额,您社共有9个社保安置名额,按照人均约736平方米安置一个社保人员,您社被占地面积排名第一名的农户占地面积约1350.46平方米,安置一个社保人员后仍剩余600多平方米,而您户被占地面积约为315平方米,所以被占地面积第一名的农户可以享受2个社保安置名额。

上述方案最终由您社被占地户商讨议定,只要三分之二以上被占地户同意就可按照该方案执行。  

现目前仍有疑问,可联系天兴镇政府值班室,联系电话:0830-8366067;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联系电话:0830-653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