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听别的业主说业主委员为成立了 高新悦城业主委员会成立不合规!
- 问政网友:了无痕
- 问政对象:泰安街道
- 提问时间:2025-10-30 10:43:32
本人是高新悦城小区业主,之前曾有业主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当时却被街道以入住率不达标和必须得到大多数物业同意才能成立为由拒绝过,但是最近突然听别的业主说业主委员为成立了,没有看见过公示也没有接受到任何物业或者其他正规的通知进行业委会成立投票和业委会成员选举投票。因此质疑业委会成立及业委会成员选举不合规,物业和街道是不是沆瀣一气,街道之前都不允许现在那么麻利就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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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0:43:32 了无痕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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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1:09:56 泰安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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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1:11:09 泰安街道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泰安街道
- 回复时间:2025-10-31 11:11:09
居民朋友:
您好!
2025年10月30日,您通过网络问政,投诉突然听到别的业主说业主委员会成立了,高新悦城业主委员会成立不合规的问题。泸州市江阳区泰安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
目前正在组建业委会筹备组,而非成立业委会,我部门已按规定在小区内公示相关通告。业委会是由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
根据川建行规〔2024〕5号文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规定: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人数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物业服务区域的规模合理设置,总人数应当为单数,其 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未派员参加筹备组的,不影响筹备组成立。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应当具有业主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责任心强、具备履行职责的相应时间。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应当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结合物业类型、物业规模、物权份额 等因素,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业主自荐或者推荐确定,并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被推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后应当退出筹备组,其参与筹备组工作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