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涨到2200元一月。泰安这面的电子厂还是1970元一月的咨询的
- 问政网友:用户6f293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5-11-01 20:30:16
泸州在今年年初发文宣传过泸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会涨到2200元一月,我们公司还是1970元一月。泰安这面的电子厂应该在涨最低工资这个范围的吧!公司领导在年初说过过几个月会涨最低工资。但是直到10月份还是没涨。也不说了,想问一下这个政策有什么变动没有?什么时候会执行到位!谢谢!公司不发工资条,所以没有工资条可供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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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20:30:16 用户6f29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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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09:22:4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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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09:24:1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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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1:20:51 用户6f293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5-11-05 09:24:10
6f293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最低工资标准涨到2200元一月,泰安这面的电子厂还是1970元一月”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11月4日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5年3月1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泸市府规〔2025〕2号),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每日101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又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综上: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在扣除《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下低于泸市府规〔2025〕2号规定的标准,可依照《最低工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维护其合法权利。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工作人员于11月5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杨明泽
联系电话:3195889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