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太伏镇张枣村书记在新址新建住房但老房未拆除可行吗?
- 问政网友:用户d6751
- 问政对象:太伏镇
- 提问时间:2025-11-09 16:14:45
本人于2025年4月举报太伏镇张枣村村支书在林业用地上新建住宅,且老住宅未拆除,太伏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8:30回复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现举报如下:今天已经2025年11月9日,为什么还没有拆除?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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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9
16:14:45 用户d675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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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8:37:33 太伏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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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41:25 太伏镇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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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5:21:14 用户d6751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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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太伏镇
- 回复时间:2025-11-14 18:41:25
尊敬的“用户d6751”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太伏镇张枣村书记在新址新建住房但老房未拆除可行吗?”,我镇已收悉,经现场调查,现回复如下:
张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田某某老房已拆除一间,目前有三间未拆除。因剩余三间老房与邻居房屋共墙,如果拆除会影响邻居房屋安全。后续将请第三方公司对该户房屋开展安全鉴定,倘若经鉴定无安全隐患,我镇将督促其尽快拆除。以上内容,已经同您进行了电话沟通。
对上述回复如有疑问,请咨询太伏农业农村办公室,电话:0830-860270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