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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太伏镇张枣村书记在新址新建住房但老房未拆除可行吗?

  • 问政网友:用户d6751
  • 问政对象:太伏镇
  • 提问时间:2025-11-09 16:14:45

本人于2025年4月举报太伏镇张枣村村支书在林业用地上新建住宅,且老住宅未拆除,太伏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8:30回复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现举报如下:今天已经2025年11月9日,为什么还没有拆除?

问政跟踪
  • 1 2025-11-09
    16:14:45
    用户d6751 已问政
  • 2 2025-11-10
    08: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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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2025-11-14
    18:41:25
    太伏镇 已回复
  • 4 2025-11-19
    15:21:14
    用户d6751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太伏镇
  • 回复时间:2025-11-14 18:41:25

尊敬的“用户d6751”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太伏镇张枣村书记在新址新建住房但老房未拆除可行吗?”,我镇已收悉,经现场调查,现回复如下:

张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田某某老房已拆除一间,目前有三间未拆除。因剩余三间老房与邻居房屋共墙,如果拆除会影响邻居房屋安全。后续将请第三方公司对该户房屋开展安全鉴定,倘若经鉴定无安全隐患,我镇将督促其尽快拆除。以上内容,已经同您进行了电话沟通。

对上述回复如有疑问,请咨询太伏农业农村办公室,电话:0830-860270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