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不识字协议离婚被江阳区民政局拒绝,无法协议离婚
- 问政网友:zyl123
- 问政对象:江阳区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5-11-13 09:34:53
妈妈不识字协议离婚时在江阳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工作人员说不识字无法办理,且说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面对这样的情况,无疑是增加法院的工作量,这也对于不识字的人来说也增添许多麻烦!目前江阳区法院案件多,排队估计都得排一年左右,请问上级领导可以方便快捷的处理这样的事件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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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09:34:53 zyl12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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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2:26 江阳区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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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3:37 江阳区民政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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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5-11-17 17:03:37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不识字协议离婚被江阳区民政局拒绝,无法协议离婚”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且办理协议离婚时,工作人员需对离婚的夫妻双方进行离婚意愿询问程序,并由夫妻双方对询问内容进行勾选,完成后夫妻双方书写“以上内容已阅无误”,并签名捺印方能完成离婚登记程序。如当事人因不能亲笔签署名字而办理了离婚证,以后当事人可能以本人未签名而质疑离婚登记的有效性,则工作人员将担责。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建议其针对一些特殊的离婚案件提供快速处理通道,减少当事人等待时间和诉讼成本。
江阳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于11月17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对江阳区婚姻登记政策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830-6333513
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