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贷款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Chengm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5-11-15 20:43:06
本人公积金归属地在泸州,之前在内江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正在使用个人资金还款中,并未绑定公积金还贷款,我是否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在泸州市购买商品房?如果不可以,那我是要把内江公积金贷款剩余部分还完才可以再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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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
20:43:06 Chengm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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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52:21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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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7:36:1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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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5-11-20 17:36:14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于11月15日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因您在内江有一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如果想要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需将内江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才可以在泸州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我中心工作人员于11月20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中心信贷咨询电话,谢谢!
市中心信贷咨询电话: 3114548 3127046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zfgjj.luzho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