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已经参加新农合保险办理退休的问题
- 问政网友:谷歌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5-11-20 00:18:35
之前已经新农合保险,但是中途有断交,到退休时可以补交和正常缴纳年份可以升档补交办理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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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18:35 谷歌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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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2:34:59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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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
08:46:24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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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5-11-22 08:46:24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查询,您的家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0号)等相关规定,养老保险费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参保人员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参保人员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但不享受缴费补贴。相关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0-8560211咨询或前往泸州市纳溪区纳江路1号区行政审批局2楼社保窗口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