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泸州高中附属学校初中部作息时间的建议
- 问政网友:用户06828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5-11-20 11:50:39
尊敬的泸州高中附属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
您好!秉持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关切,呼应学校“九年培根,成就一生”的育人理念,现就当前作息安排的优化方向,结合政策要求与学生实际反馈如下,恳请予以统筹考量:
一、当前作息存在的核心矛盾
(一)早读到校时间与政策要求冲突,睡眠及安全保障不足。
学校现行7:30早读考勤规定,与省级教育部门“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不早于8:00”的明确要求不符,直接引发系列问题:
1.住校生需6:40-6:50起床,此时寝室未开灯,只能借助台灯洗漱,存在磕碰、视线不清等安全隐患;7:10吃早餐7:30左右匆忙赶往教室,毫无缓冲适应时间。
2.走读生需6:30前起床,7:00前必须搭乘公交,若错过则需打车,即便准时乘车,到校时也已临近7:30,需跑步入校,长期处于紧张焦虑状态。
此类问题在省内并非个例,已有多地家长通过“问政四川”等平台反映类似诉求,相关情况已得到教育部门关注回应。
(二)晚自习放学偏晚,睡眠时间未达法定标准:
学校晚自习20:40—20:50放学,较周边学校晚10分钟,且不符合四川省转发成都市明确的“初中学校走读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00”的示范要求,导致:
1.走读生到家普遍在21:10左右,远途学生需21:30以后才能到家,简单休整后开始完成剩余作业,有时至22:30结束,洗漱后入睡已近23:00。
1.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仅约7.5小时,与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9小时,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2:00”的硬性规定差距达1.5小时。且学生在校时间近14小时。
二、相关政策依据(精准对应问题)
(一)到校时间的明确禁令
1.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中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
2. 四川省教育厅明确答复: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8:00,对提前到校的特殊情况需妥善安置,不得组织统一教学活动。
3. 成都市《关于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已由省教育厅转发推广):中学上午第一节课行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00,严禁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提前到校。
(二)睡眠与作息的刚性要求
1. 教育部文件: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必须达到9小时,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2:00,这是保障青少年大脑发育、骨骼生长的基本要求。
2. 四川省教育厅规定:初中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7小时,寄宿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走读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00,为学生预留充足作业和休息时间。
三、具体优化建议
1. 严格对标政策调整早读考勤时间:建议推迟至7:50或8:00,完全符合省市“义务教育学生到校不早于8:00”的硬性规定,也能让住校生在7:00后自然醒(契合住校生不早于7:00起床的要求),走读生无需赶早乘车,拥有充足的早餐和准备时间,减少焦虑情绪。
2. 规范晚自习放学时间:泸高附属调为走读生晚自习不晚于20:30,为学生预留充足的课后休整、作业完成及睡眠准备时间,确保22:00前能就寝,切实达到每天9小时的法定睡眠标准。
“培根”需先固根本,身心健康是孩子成长与学习的基础。合理的作息并非牺牲学习时间,而是通过保障睡眠与健康,让学生以更饱满的状态投入学习,这与学校“成就一生”的育人目标高度契合。恳请领导严格对照教育部及四川省、成都市的明确政策要求,结合省内多地的成功实践经验和学生实际情况,对作息时间进行科学调整,让教育回归以人为本的本质。
(行动胜于回复,希望有效优化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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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1:50:39 用户06828 已问政 -
2
2025-11-27
16:15:41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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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6:16:09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5-11-27 16:16:0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关于优化学校初中部作息时间”的建议已收悉。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随即联系学校,展开核查,对学校作息时间安排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初中学生到校时间情况。该校作为寄宿制学校,始终严格执行“中学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00”的政策要求,未强制走读生7:30前到校。目前,8:00以前主要是住校生早餐后,回到教室自愿参与的自主学习活动,并非学校统一要求的学习时间,也未组织统一教学活动,走读生可根据自身通勤情况灵活安排到校时间,学校不对此进行考勤考核。住校生管理方面,该校明确规定住校生起床时间为7:00,确保学生有充足的晨起准备时间。寝室照明方面,在规定的洗漱时间内,每间寝室的灯光开关均由学生自主管控,个别学生因担心影响他人而选择不开灯洗漱,属于学生间自主协调的情况。学校已针对性加强引导,告知学生晨起后可正常开启寝室灯光,同时倡导同学间相互体谅、合理协调作息,避免因光线不足产生磕碰等安全隐患。此外,住校生7:00起床后,有充足时间完成洗漱、内务整理、早餐,后续可从容前往教室,不存在匆忙赶课的情况。
晚自习及睡眠时间管理情况。该校因有住校生,学校为加强学校住校生管理,晚上开设晚自习,安排教师值守,旨在为学生提供学习环境,未收取任何费用。走读生是否上晚自习坚持自愿原则,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孩子自身学习和家庭生活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并非强制性要求。对于不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在每日课后服务结束后即可自行离校,学校保障学生正常离校的安全与秩序。在作息时长管理上,该校建立了科学的睡眠保障机制,学生每日午休时间为13:10-14:10,夜间就寝时间为22:00-次日7:00,累计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符合教育部规定。
您提到的在校时长方面,学生在校时长不仅包括课堂教学时间,还涵盖了到校、大课间活动、午餐午休、课间休息、离校等,这些活动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必要调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课堂教学的时间安排落实了义务教育课程实施的要求,保证了每日教学时长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学校后续优化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学校作息管理的宣传与引导,让学生和家长更清晰了解各项作息安排的政策遵循与具体要求;二是持续关注寝室生活细节,加强对学生时间管理、合理作息、安全用电等方面的教育,提升学生自主管理与互助协作能力;三是保持与家长的常态化沟通,及时倾听合理诉求,不断优化服务。
我局明确要求学校加强学生作息时间管理。一是强化政策学习与宣讲,组织全体教职工再次学习“双减”及“五项管理”规定,规范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行为。二是对现有作息时间进一步全面评估和优化,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作息时间的科学管理,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确保学生的学习时间和休息时间得到合理分配。三是加强家校沟通交流,建立高效的家校沟通反馈机制,积极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830-3123591。
感谢您对江阳教育的支持和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