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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父亲退休遇社保难题,是否有相应政策帮我们度过困境

  • 问政网友:嗯哈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5-11-21 11:16:18

各位领导大家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各位领导,有没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政策。我父亲1993年劳教前有9年视同缴费,2018年考虑到养老问题,省吃俭用交了灵活就业保险至今,当时的工作人员并未告知我父亲劳教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不予认定,说我父亲把剩下的年限交满即可。但是今年办理退休才知道以前的年限不予认可,现在我父亲年满60,年迈多病,无力续交灵活就业保险,我又还在上研究生,只能退保重新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是我父亲仅有的存款(只退40%)。当年办理这个灵活就业保险的工作人员也有责任,如果明确告知不予认定视同缴费,我父亲就不会缴纳灵活就业。省吃俭用7年,最后每月只能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400养老金,我还在上学无力赡养,家里面临困境。对于我父亲这种情况,连最低生活保障都无法满足,他现在也想自力更生维持生活,但是已经60岁,很难有合适的工作,各位领导,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或者合适的公益性岗位能够给予支持,增加一些收入,帮助我父亲度过这个困境。

问政跟踪
  • 1 2025-11-21
    11:16:18
    嗯哈 已问政
  • 2 2025-11-26
    16:23:1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25-11-26
    16:23:5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5-11-26 16:23:59

网友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父亲退休遇社保难题,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或者合适的公益性岗位能够给予支持问题”已收悉。根据现行的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是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前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现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是:我省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大龄人员、残疾人员、低保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等登记失业人员。

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您父亲属于我市合江县城镇户籍,将于2025年11月30日年满60岁,即将超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条件中劳动年龄上限的要求。已电话告知您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有关政策要求,并已告知您公共招聘渠道,您已知悉。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咨询电话:泸州市就业局,0830-3111132;合江县就业局,0830-5265416。

                            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