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江阳区户口迁移问题
- 问政网友:郑华明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3-10-31 11:16:37
本人因结婚户口于2003年从合江农村转入泸州市江阳区,2010年离婚,2012年再婚,男方为泰安镇农村户口。现在户口还在前夫家,对方提出让我把户口转出,但是去派出所问,说必须要找到肯接收的地方或者买房才可以转出,但是本人在泸州无投靠地,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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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1
11:16:37 郑华明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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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3
14:51:40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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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3-11-03 14:51:40
江阳区公安分局:
网友你好!按照现行泸州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对于离婚后无房产分割,暂无法将户口迁走的一方,可到派出所申请将户口迁入公共户口薄,请持原户口薄、离婚协议、离婚证等证明材料到辖区派出所申请入公共户口薄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