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蔺县彰德街道锦绣山水小区 1栋- 3 楼停车场违规改建汽车修理厂的求助信
- 问政网友:用户a8866
- 问政对象:古蔺县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25-11-22 11:20:46
尊敬的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位领导:
我是锦绣山水小区业主,现就本小区1栋 - 3 楼地下停车场被开发商擅自出租改建为汽车修理厂的严重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求助,恳请各部门依法核查处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与居住安全。
锦绣山水小区为纯居住性质住宅小区,-3 楼地下空间在规划设计中明确为商用停车场,产权归属全体业主共有。配套的-3楼地下空间自建成以来一直作为业主停车场使用,且该停车场被列入古蔺县官方公布的限时免费停车场名录,进一步证明其规划用途为停车功能。开发商未经审批擅自改建修理厂,完全背离原始规划。近期,开发商在未征求全体业主意见、未办理任何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该地下停车场整体出租给第三方,目前已完成简易改造即将开始从事汽车维修经营活动。修理厂占用大量停车泊位,设置维修工位、堆放维修工具及配件,严重影响业主正常出行,并带来多重安全隐患。
一、该行为的违法违规事实及依据
1.擅自改变规划用途,违反城乡规划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规划用途的,必须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涉案 - 3 楼停车场的原始规划用途为停车,开发商未经规划部门审批,擅自将其改为汽车修理厂经营性用途,属于典型的违规变更规划用途行为,违反了纯居住小区的配套设施使用要求。
2.侵犯业主共有权益,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若未通过出售、附赠等方式约定归属,应属业主共有;改变共有部分用途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且参与表决的业主中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开发商未经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同意,擅自出租共有停车场牟利,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
3.违反消防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严禁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等场所。该修理厂在地下空间从事汽车维修,作业过程中易产生油污泄漏、电气故障,且地下空间通风不良、疏散通道狭窄,一旦引发火灾,火势极易蔓延,将导致全体业主无法及时疏散,后果不堪设想。同时,修理厂占用停车场通道,堵塞疏散出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规定。
4.违规经营,不符合市场监管要求
汽车修理厂作为经营性场所,需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必须符合规划用途。该修理厂以违规变更用途的地下停车场为经营地址,未办理环境评估、经营许可等相关手续,即便取得营业执照,其经营场所也不符合法定要求,属于违规经营行为,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5.污染居住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废机油废液、维修噪音等,通过地下通风系统扩散至小区内,严重污染空气环境,干扰居民日常生活和休息;废机油若处理不当,还可能污染地下水体,危害居民健康。
二、举报诉求
1:恳请规划、城管部门依法核查该修理厂的规划审批手续,确认其违规变更用途的事实,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限期拆除违规改造设施,恢复 - 3 楼停车场的原始规划用途;
2:恳请消防救援部门对该地下修理厂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其违反消防规范的行为,责令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业主生命安全;
3:恳请各部门查处开发商擅自出租业主共有设施的侵权行为,责令开发商解除非法租赁合同,退还非法所得,并督促其向全体业主公开道歉;
3:恳请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该修理厂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资质,对无照经营或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要求相关部门将处理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纯居住小区的配套设施是保障业主居住质量和安全的基础,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已严重损害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恳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联动核查,依法从严处理,还小区业主一个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提供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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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
11:20:46 用户a886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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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31:55 古蔺县交通运输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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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24:51 古蔺县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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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7:03:30 古蔺县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25-11-28 17:03:30
关于古蔺县彰德街道锦绣山水小区1栋- 3楼停车场违规改建汽车修理厂的求助信情况的答复:
市民朋友:您好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监督。针对您反映的锦绣山水小区车库违规改建汽车修理厂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古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现场核查。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实地调查确认,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依法对涉事车库的违建部分实施拆除,并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违规作业。同时,我局已协调场地负责人到场,明确要求其必须提供车库使用权证明及用途变更审批文件,待住建、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维修作业。
再次感谢您对古蔺交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您发现其他相关问题,欢迎随时通过问政平台向我们反映。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安康!
此复
古蔺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