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小区业主占用公摊面积私用
- 问政网友:用户95902
- 问政对象:茜草街道
- 提问时间:2025-11-24 17:58:39
茜草江东新城A区15-3-1业主占用公共绿地私造花园,11.24日上午城管局派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后,一位杨姓工作人员回复业主随便造,别人不敢把你怎样,还告知该业主可以搭1.5米的雨棚,其还扬言其他业主可以去把工作给他整掉,从始至终没有说此业主的行为(占用公摊面积挪作己用)已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请问这个杨姓工作人员,你准许该业主对共有区域个人化是出于什么立场,其中你们是否有什么利益输送,一楼绿化地属于小区公共绿地,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个人无权私自圈建或改造的要求形同虚设的吗,是不是有关系就这么有底气,是不是小区里的任何地方大家都可以占为己有。请相关部门核实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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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7:58:39 用户95902 已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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