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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小区业主占用公摊面积私用

  • 问政网友:用户95902
  • 问政对象:茜草街道
  • 提问时间:2025-11-24 17:58:39

茜草江东新城A区15-3-1业主占用公共绿地私造花园,11.24日上午城管局派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后,一位杨姓工作人员回复业主随便造,别人不敢把你怎样,还告知该业主可以搭1.5米的雨棚,其还扬言其他业主可以去把工作给他整掉,从始至终没有说此业主的行为(占用公摊面积挪作己用)已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请问这个杨姓工作人员,你准许该业主对共有区域个人化是出于什么立场,其中你们是否有什么利益输送,一楼绿化地属于小区公共绿地,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个人无权私自圈建或改造的要求形同虚设的吗,是不是有关系就这么有底气,是不是小区里的任何地方大家都可以占为己有。请相关部门核实并回复。

问政跟踪
  • 1 2025-11-24
    17:58:39
    用户95902 已问政
  • 2 2025-12-02
    10:02:57
    茜草街道 已受理
  • 3 2025-12-02
    10:03:08
    茜草街道 已回复
  • 4 2025-12-03
    08:11:19
    用户95902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茜草街道
  • 回复时间:2025-12-02 10:03:08

关于小区业主占用公摊面积私用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小区业主占用公摊面积私用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5年11月24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2025年11月24日,我街综合执法队接到群众反映江东新城小区A区15号楼3单元101号业主占用一楼公共区域和绿化带违建院坝。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经现场核实,该业主意图在小区绿化带内铺设石板便道,现场未发现硬化地面和搭建构建筑物行为。执法人员已对铺设石板行为进行了制止,要求业主恢复原状,目前该处已停工,我街已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和监管。

2、针对您提出的执法人员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您可向我们提供相应证据。我街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茜草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