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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恳请调低绿地城小区物业服务费并退还超额费用的诉求

  • 问政网友:哇咔咔是我呀
  • 问政对象:纳溪区住建局
  • 提问时间:2025-11-25 09:36:08

本人系纳溪区绿地城小区业主。此前就小区物业(嘉诚新悦物业)1.8元/㎡・月的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事宜咨询贵局,贵局援引(泸委办发电〔2017〕第59号)、(泸住建函〔2018〕第44号)文件回复“放开前期物业收费管控、引入市场定价机制”。但该回复与现行有效政策及收费事实存在冲突,现再次提出诉求,恳请依法依规调低物业服务费并责令退费,具体如下。

一、核心争议:住建部门回复与现行政策存在“三重冲突”,1.8元/㎡收费无合规依据

(一)与区级现行政府指导价文件冲突,3号文效力未被废止

根据《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泸纳发改价格【2013】3号)明确规定:“纳溪区普通商品住宅(不含别墅等高档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电梯住宅最高不超过1.5元/㎡・月”。

绿地城小区为普通商品住宅,不属于“别墅等高档住宅”,完全适用该文件。但贵局回复未提及3号文的执行情况,也未说明该文件已被废止或调整。经查询纳溪区政府官网,3号文至今仍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嘉诚新悦物业1.8元/㎡的收费(超出最高限价20%)明显违反该规定。

(二)与省级法规“前期物业政府指导价”强制性要求冲突,“放开定价”说法不成立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州)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定价目录,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业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制定政府指导价并公布”;《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亦明确“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不得擅自放开定价。

贵局援引的泸委办发电〔2017〕59号文“放开前期物业收费管控”,实质与省级法规的强制性要求相悖。根据《立法法》规定,“地方政府文件不得与上位法冲突”,该文件中与《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不一致的条款,不应作为收费合规的依据。

(三)“特色服务0.3元/㎡”无合规支撑,程序与实质均存瑕疵

贵局回复称“0.3元/㎡为特色服务收费”,但未提供任何合规证明材料,违反以下规定。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超出基础服务的收费需履行“成本监审、公众参与、价格公示”程序,但嘉诚新悦物业从未公示0.3元/㎡的成本构成(如人工、物料等明细),也未提供纳溪区发改部门的成本监审报告。泸州市2024年发布的《前期物业基本服务分项分级标准》中,仅明确“基本服务”的分级内容(如保洁、安保、绿化等),未将“特色服务”纳入前期物业收费范围,且未授权物业服务企业自行设定“特色服务”收费标准,该0.3元/㎡收费无任何市级或区级标准依据。

二、具体诉求:依法调低收费并退还超额费用

基于上述政策依据与事实,现提出以下诉求:

一是调低收费标准。责令嘉诚新悦物业立即将绿地城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调整至泸纳发改价格【2013】3号文规定的上限(1.5元/㎡・月),取消无依据的“特色服务0.3元/㎡”收费。

二是退还超额费用。责令物业企业核算小区交付至今,向全体业主超额收取的费用(按0.3元/㎡・月×业主房屋面积×计费月数计算),并于30日内通过“抵扣物业费”或“直接退款”方式返还。

问政跟踪
  • 1 2025-11-25
    09:36:08
    哇咔咔是我呀 已问政
  • 2 2025-11-26
    09:30:27
    纳溪区住建局 已转交
  • 3 2025-11-27
    11:04:42
    纳溪区住建局 已受理
  • 4 2025-12-02
    17:19:04
    纳溪区住建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住建局
  • 回复时间:2025-12-02 17:19:04

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实,绿地城物业服务费收费为1.80元/m²。其中基础服务为1.5元/m²,嘉诚新悦物业提供特色服务0.3元/m²。

超出《泸州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部分为嘉诚新悦物业提供特色服务0.3元/m²。根据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泸委办发电〔2017〕第59号),“支持发展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创办的物业公司,长期承接开发楼盘的物业服务,采用市场招投标拟定物业收费价格”,同时在商品房买卖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通过备案价格。

此外,根据《泸州市规范管理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泸住建函201844号),“前期物业由开发企业按程序确定资质等级符合管理面积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并由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协商确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且在前期做了相应的公示。

嘉诚新悦物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了超出泸州市一级服务标准的特色服务,例如:

1、开展匹配高端盘业主的定制化社区文化活动,每年不低于12次;开展便民活动(磨刀、义诊、义剪、冲洗地垫等),每年不低于4次,节日、业主生日贴心祝福等;

2、每年至少公开征集4次(每季度1次)物业服务意见,问卷率100%以上,公示整改情况;

3、每周组织1次项目服务品质检查,每月组织4次项目服务品质检查,重要节假日前组织安全检查;

4、客户服务类: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度对项目重点工作进行汇总并公示;

5、提供乔迁贺喜、婚庆礼仪、花草、宠物托管等服务

6、专业工程团队提供免费燃气、电气安全检查等服务

7、每年换季提供免费空调滤网清洗服务

8、提供夜间安全护送、武装巡逻、帮业主搬抬重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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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来电咨询区住建局物业股:0830-421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