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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购房时阳光地产承诺的“装修大礼包”虚假兑现

  • 问政网友:用户c4373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5-11-25 15:33:15

我是阳光江湾壹号业主,购房时与开放商签订了附加协议——《赠送装修大礼包》,协议写明接房后3个月内领取装修材料,接房后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注明所赠品牌与实际不符,如木地板品牌承诺的是“大自然”等同等品牌,但实际确实无名杂牌产品;二是未按“接房后3个月内”的时间提供装修建材。部分业主已经装修完成并入住之后才通知领取大礼包,在阳光江湾壹号院3栋进行展示,所展示建材质量不堪入目,惨不忍睹,即便是装修串串房都无法使用的程度。

之后物业通知说不要大礼包的业主可以抵扣3年物业费,要知道装修大礼包的金额基本上价值3-5万,3年物业费也只不过3-5千,这其中十倍的差价,业主就该自认倒霉吗?

顺便说一下,这个问题好像是该地产公司的惯用伎俩,泸州其他阳光旗下的楼盘也存在相似问题,老百姓维权无门,物业天天打电话催物业费,试问这么重要的问题尚未解决,业主凭什么要交物业费?

问政跟踪
  • 1 2025-11-25
    15:33:15
    用户c4373 已问政
  • 2 2025-11-27
    10:09:0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 3 2025-12-08
    10:52:3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4 2025-12-08
    10:53:1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5 2025-12-08
    11:11:49
    用户c4373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5-12-08 10:53:15

网友您好:

经与开发企业沟通核实,该企业反馈已按相关协议约定,向业主赠送装修大礼包;业主若无需装修大礼包,可申请以此抵扣三年物业服务费。如您认为开发企业存在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建议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您若需了解具体信息,可咨询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规范科,咨询电话0830-2294228。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