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鑫洋·鑫天宸以工抵房名义肆意降价,侵害广大业主权益!

  • 问政网友:农夫三全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5-11-26 11:32:47

尊敬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及住建、市场监管部门领导:

本人系泸州市鑫洋·鑫天宸小区的广大已入住业主。现就鑫洋集团旗下开发商泸州鑫豪鑫置业有限公司在现房/车位销售过程中存在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向政府部门提出实名投诉并请求监管处理。

一、关于无视备案价格制度,恶意降价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

开发商近期以“工程抵款房”名义,对剩余现房进行大幅度降价销售,其行为严重违背了房地产市场的公平交易原则:

1.违反“一房一价”备案制度: 依据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一定幅度(通常为备案价的85%或90%)。开发商此次降价幅度极大,是否已向住建部门重新申请变更备案价格? 如未变更即低价甩卖,属于典型的违规销售。

2.涉嫌价格欺诈与不正当竞争: 开发商在前期销售时承诺的高端品质与价格支撑,如今在没有任何品质提升的情况下大幅降价,导致前期高位接盘的业主资产瞬间缩水,严重损害了存量业主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泸州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预期。

二、关于车位销售的产权与合规性问题

小区现已交付,但关于车位的销售行为仍存在诸多疑点,极大增加了业主的法律风险:

1.产权属性不明: 开发商目前销售的车位,是否已取得现售备案证明?是否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

2.违规销售人防车位嫌疑: 我们请求核查开发商销售的车位中,是否混杂了法律规定“谁投资谁受益”但不可买卖产权的人防工程车位?如果开发商以“长租代售”或模糊概念的方式转让人防车位使用权并收取高额款项,属于严重的违规行为。

三、关于“质价不符”及虚假宣传的投诉

鉴于开发商目前以极低价格抛售房源,我们有理由质疑其前期向老业主交付的房屋是否存在 “高价低配”问题。前期高价购买的业主,是基于对小区绿化、公区装修、物业服务的高标准预期。现在开发商低价清盘,是否意味着后续的维保资金、物业服务标准也将随之“跳水”?这涉嫌违反《广告法》及合同违约。

四、我们的诉求

为了维护小区的安宁与和谐,防止因资产剧烈贬值引发的群体性不稳定事件,恳请政府部门:

1.核查价格合规性: 立即核查该项目当前的实际成交价是否低于备案价允许的浮动下限,如有违规,立即叫停网签并责令整改。

2.核查车位合法性: 严查车位销售手续,要求开发商公示车位属性图(明确人防与产权车位范围),保障业主知情权。

3.搭建协商平台: 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发商与业主对话。针对因大幅降价造成的业主心理失衡及资产损失,探讨合理补偿方案。

我们真诚希望通过政府部门的监管,倒逼开发商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泸州市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

此致

敬礼!

问政跟踪
  • 1 2025-11-26
    11:32:47
    农夫三全 已问政
  • 2 2025-11-27
    09:44:0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网友评论